Monday, August 27, 2007

More crazy people...

劉德華:面對『跳海』 冷靜是最好的態度

北京新浪網 (2007-08-24 17:05)

  繼楊麗娟的父親跳海後,21日,又一女子再次為偶像劉德華跳海──

  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就在楊麗娟父親為女兒的偶像劉德華跳海之事剛剛平息,21日,又一女子再次為偶像劉德華跳海。兩次跳海事件,相隔不到半年。頻發的『跳海事件』,讓人不能不思考這樣一個問題:是誰為粉絲跳海推波助瀾?如果媒體不是鋪天蓋地的追蹤,還會不會有人大玩『跳海秀』。

  幾個月前,全國媒體都在爆炒『楊麗娟事件』之時,本報曾經發出自己的聲音:建議全國媒體不要再炒楊麗娟事件!今天,本報再次發出聲音:面對『跳海』之事,冷靜是最好的態度。

  『輕生』何成『娛樂事件』

  客觀地說,楊麗娟父親『輕生之事』至多是個社會新聞。但因為媒體的介入,一次輕生竟然成了一個娛樂事件。媒體和網站不惜版面地渲染此事。又是『追星歷程』,又是『遺書全文』,又是『專家會診』,又是『各方反應』,甚至直到事情已經平息時,又有歌手積極資助楊麗娟兩萬元再去香港。

  『老漢輕生』能成為『高溫不退』的娛樂事件,完全是媒體的炒作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事件後期,楊麗娟母子完全成了『道具』或者是工具。而某些媒體在放大渲染此事時,目的很簡單,就是為了自家的收視率和發行量,社會責任被忘到了一邊。現在又出來一個『陳姓女子』跳海之事,在她獲救時的不斷呼叫:『劉德華會救我的!』是不是又給某些媒體帶來炒作的資源?

  劉德華有權保持沉默

  出現兩次跳海之事後,真有些同情這位『天王』劉德華了。原來,楊父跳海之時,劉德華是不準備回應的。其實,他也沒有義務回應此事。但在媒體的『逼迫』下,他的一句『你不會懂得我傷悲』道出許多無奈。如今,又一位聲稱『劉德華會來救我』的34歲女子再演『跳海鬧劇』,不知道此次劉德華會不會再來『回應』。如果他保持沉默,是可以理解的。

  如果凡自稱『劉德華不見我就跳海』,或者『劉德華不答應我就自殺』,那劉德華整天不用幹別的了,就算一天見十個,有生之年也未必能見完。

  今天是為劉德華跳海,明天就可能為別的影星歌星『割腕』。面對這樣蓄意製造娛樂事件的人和事,明星最好的態度就是不理睬、不回應。即使罵聲四起,也不必理睬。因為這罵聲本身就是為給明星施加壓力而『蓄意製造』的。從這點上說,劉德華有權保持沉默。

  面對跳海,媒體沉默是金

  媒體當然要關注娛樂新聞,娛記當然要關注娛樂事件。但面對畸形的追星之事,媒體應該保持足夠的冷靜和社會責任。9月13日劉德華要在南京舉辦演唱會,行程剛確定,就有人開始策劃『楊麗娟赴寧整形』的事件,並很巧合地將楊麗娟赴寧時間選在劉德華演唱會前夕。而楊麗娟也積極配合,表現出對劉的『耿耿于懷』,並聲稱『劉德華應該當面向我道歉』。這樣的策劃推出明顯處心積慮,不夠厚道。同時,也有媒體放出口風:在跳海的香港女子傷愈後,出資請她專程赴寧現場欣賞劉德華演唱會。

  這樣的『新聞策劃』完全有可能再度製造新一起『娛樂事件』。媒體有影響力、有話語權。早在楊麗娟之事沸沸揚揚之初,就有媒體追問:『楊女在追星,媒體在幹嗎?』有專家提出:在瘋狂粉絲的製造上,媒體要負很大的責任,在宣傳報導中,傳媒原本應該是清醒劑,要有社會責任感,對追星現象應起到正確引導的作用。在娛樂出現浮躁現象之時,媒體首先應該把持冷靜。

  從負責任的角度說,從今天起,媒體應該集體對『跳海事件』開始說『不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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